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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他们为何要换偶 [转贴 2008-05-28 16:59:21]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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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热心为夫介绍女人 上演荒唐的换妻闹剧

  今年43岁的王进成(化名)20年前入赘到六合竹镇熊家,与比他小6岁的妻子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多月前,这对夫妻闹起了离婚。一场荒唐的“换妻”闹剧由此浮出水面。

  20年前入赘当了上门女婿
 
  23岁时,王进成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17岁的小熊,并对小熊一见钟情。由于熊家没有男丁,在小熊父母的操办下,王进成当了熊家的上门女婿。结婚时,王进成和小熊认识才2个月。20年后,小熊回想起当年,不无感慨:“那时,我还小,对他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

  婚后,王进成一个人包下了家里的农活,挑起了养家的重担。小熊也在3年里生下一儿一女。孩子的出生加重了家里的负担,5年后,王进成决定外出打工。

  可好景不长,王进成在工地上做瓦工时,不小心锯断了左手,导致左手终生残疾。好在施工单位赔了他8000块钱。治完病,王进成揣着剩下的5000多元钱回到了六合。

  妻子一手导演“换妻”闹剧

  王进成左手残疾后,再也不能干重活,他只能在家干农活,做家务。妻子小熊则开始外出打工。王进成在小熊眼里从此成了“废人”,他认为,“自他残疾后,妻子便开始嫌弃他了。”

  不久后,一名与王进成同名同姓的男子闯进了这对夫妻的生活。王进成管那名男子叫“王三”。王三是小熊在外打工时结识的。这几年来,邻居们都看到,王三经常在熊家进出,与小熊关系不一般,有时干脆在小熊家过夜。

  “一妻二夫”让邻居觉得荒唐,但接下来,小熊做的一件事,更让邻居觉得小熊行事简直荒唐到了极点。一天晚上,小熊和王三灌王进成喝了不少酒,然后把王进成和王三的老婆推上了床……之后,王三的老婆提出要住到他家,被王进成拒绝了。

  一年前,小熊又给王进成介绍了个“女朋友”,是个在句容打工的贵州女人。贵州女到熊家与王进成“同居”了一段时间,又被小熊赶走了。

  一双儿女抬不起头来

  这样的荒唐生活持续了多年,懦弱的王进成一直咽不下这口气,经常为此和小熊吵闹。长此以往,两人的感情濒临破裂。两个月前,小熊向六合区法院起诉离婚。可由于夫妻双方在法庭上做的陈述存在较大差异,法院未作判决,至今仍在调查取证。

  王进成和小熊都想争取儿子的监护权。可今年17岁的儿子却因为父母的荒唐举动伤心、羞愧,他们20岁的女儿也为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抬不起头来。村里人的风言风语,让两个孩子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成绩直线下降,女儿也为了逃避这一切,外出打工。

  谈起父母离婚一事,两个孩子还是希望父母能彻底觉悟,再给对方一个机会,一起重新过上正常的生活。

两男荒唐“换妻”借腹生子

  江苏盐城一男子为了生一个儿子,绞尽脑汁,将一家人的户口从原地迁到其他地方。在得知自己的妻子失去了生育能力后,竟将目光锁定与自己共事多年的好兄弟,提出将他们的妻子暂时互相交换,让好兄弟把妻子“借”给他生个儿子——

  两家夫妻同时失踪

  “王常山(化名)和他老婆朱玉兰(化名)出去躲胎了。”“听说跟王常山做棉花生意的赵银光(化名)两口子也一起跑了。”“这还不是换老婆换出问题才躲起来的吗?真是一件丑事!”……这是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朱杨村村民常议论的话题。昨天,记者根据线索来到了大冈镇朱杨村一组进行采访。王常山的一位邻居对记者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一直不知道,后来听说王常山和他妻子朱玉兰出去躲胎了,我们才知道原来王常山的妻子朱玉兰怀孕了。”王常山的这位邻居告诉记者,他们一直不知道朱玉兰怀孕,因为她早在今年初就出去了,而王常山由于做棉花生意也经常不在家,问王常山妈妈,老奶奶也说不清,时间长了,他们也就不再在意这件事情了。“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王常山的另一位邻居说,事情可能出在经常跟王常山做生意的赵银光身上,因为,在今年的4月8日,王常山和赵银光夫妻同时失踪了。

  提出换妻演绎荒唐

  据该村一些村民反映,赵银光原来也是跟王常山同村的,赵银光夫妻现在有一个十七岁的女儿,因为他一直想要一个儿子,但大冈镇的计划生育抓得太紧,所以赵银光早在几年前便将全家的户口迁到离大冈镇不远的另外一个镇上。但让赵银光没有想到的是,此时他的妻子因种种原因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但赵银光不甘心,一心想要个儿子的他,便将目光瞄向他的好兄弟的妻子——朱玉兰,一个荒唐的想法开始在他的脑中产生了……

  赵银光在得到妻子同意后,便找到了王常山,向王常山提出暂时先将两家的老婆交换一下,让王常山的老婆帮他生个儿子。可能是出于“好兄弟”的份上,王常山同意了他提出的荒唐要求。该镇佳富村(朱杨等村合并后的村名)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王常山在做棉花生意有了点积蓄后,前几年便买来了加工棉花的机器,在一次加工时,一位女工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头发卷进了机器中......事故发生后,听说赵银光在背后资助了王常山5万元钱,再加上赵银光原来就与朱玉兰有暧昧关系,所以王常山答应赵银光的荒唐要求也就不足为奇了。记者了解到,目前王常山的妻子朱玉兰可能怀孕有七八个月了。

  群众举报事情败露

一封群众的举报信引起了盐都区大冈镇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佳富村村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冈镇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显得非常慎重,他说,此事已在大冈引起较大反响,至于其他情况不便向记者进行详细透露。

  在当事人王常山的家里,记者见到了王常山的母亲。老奶奶一见到记者便流下了眼泪,老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真的是太丑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老奶奶说,她现在已经没有脸见本村的人了。

  荒唐行径后患无穷

  盐城市法正律师事务所尹国林律师认为,借腹生子而引发的换妻行为,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将会带来不可预料的问题,如将来小孩的抚养等。另外,因为这两家现在都有了一个孩子,如果生二胎就违反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将由计划生育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女民警自爆换偶经历被辞 创办国内最大交友网

因“换偶”游戏一夜成名的苏某

女民警因“换偶”被辞退

夫妻“换偶”,一个前卫、神秘、敏感的话题,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换偶”似乎只是一种传说,距离现实生活太远。然而,去年10月,礼泉县一女民警在接受一家网站专访时,爆出自己曾经的“换偶”经历。是真?是假?一石激起千层浪……

苏某自述:“换偶”有一个内心挣扎过程

2006年10月24日,苏某担当某网站《性情解码》栏目“换偶”专题的嘉宾。下为苏某接受访谈的内容节选:

主持人:你第一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的爱人,你们可以有这种交换的行为?

苏:没有。

他有一种酸楚的感觉,心里有一点不舒服,但他看到我那时感觉和平常不一样,又暗暗替我高兴。他觉得我像变了一个人,生活也有了活力。

主持人:是不是你被爱情滋润了,尽管这份爱情并不是由他给予你的?

苏:对。

主持人:在中国的传统思路中,一夫一妻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快乐不快乐,那种柴米油盐的生活也应该来维护的。当你跳出这个逻辑,有这样一个行为,你的内心有起伏吗?

苏答:有啊。

主持人: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苏:大家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突然他这么一说的话,我就想这个人是不是疯了,要么是一个哲学家,要么就是他不爱我。我们俩就这一话题沟通了好长时间,一有时间就谈论这个。

主持人:第一次有夫妻交友的行为实质发生在什么时候?

苏:大概是,秋天吧。2004年秋天。

主持人:差不多用了几个月时间来思想挣扎?

苏:对、对。

主持人:你们叫做“夫妻交友”,与夫妻换偶的区别在哪里?

苏:从目的上来说,夫妻交友在于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然后增进夫妻感情。换偶主要是以性交换为目的。

主持人:你们是带着情感来交换?

苏:对、对。从内容上说有两个层次,第一是情感交流,比如说一些家庭可以郊游、就家庭孩子等话题进行交流,并不单单是身体的交流。

主持人:这样说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苏:性是发展到一定阶段。感情增进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性交换。不是必然,也不是唯一的目的。

主持人:你这种时间大概要多长,你们才能确定你们的关系要进行性交换?

苏:这要因人而异吧。也有可能更快一点,就像你恋爱时,也有一见钟情。

主持人:你自己交换过多少个伴侣?苏:没有多少,只有两次。主持人:你和他们私下都是朋友吗?苏:嗯,是。

主持人:之前就是朋友,还是在网上认识后才是朋友?

苏:都是在网上认识的,大家经过很长时间地了解。

夫妻“换偶”,挑战着中国人的传统伦理观念。对于地处关中腹地的礼泉县来说,这个名词尤为生僻。但几乎在一夜之间,夫妻“换偶”成为这里最热门的谈资,而且引爆这个道德“炸弹”的竟是礼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苏的女民警。

她成了别人眼中的“异类”

据苏某曾经的同事说,去年10月,苏某接受一家网站专访,她将这一信息告诉了众多同事。在网上视频播出的当天,同事们纷纷上网,等待苏某带给大家的惊喜,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苏某不但谈到她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还大谈到自己的“换偶”经历。

视频播出的第二天,整个礼泉县公安局震动了,一个女民警不仅创办了一个以“换偶”为内容的专业网站,自己还曾经体验了这个一般人从未听说过的“换偶”游戏。

礼泉县城并不大,苏某和其夫的惊人之举很快成了全县的爆炸性新闻。十多天里,同事、朋友甚至不相识的人们纷纷点击“夫妻吧”和这家网站,苏某的网名“一枝独秀”几乎无人不知,苏某一下子成了同事和朋友眼中的“异类”。一位在礼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那一段时间,只要苏某出现在公安局,后面就是一片骂声,甚至有人对着她吐口水,不少同事都觉得她丢了公安局的脸,丢了礼泉县的脸,而网上更是“砖头”无数,一些礼泉的网民还联名发帖,要求将“一枝独秀”赶出礼泉县。

因“换偶”她丢了警官身份

苏某曾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正式民警,她丈夫也是公安局的临聘人员。在“换偶”事件爆出后,其丈夫还曾开着两人靠创办网站挣钱买的“现代车”进出公安局,令同事们十分不解,“夫妻俩做了那样的丑事,还有脸开着车到处招摇。”

咸阳市公安局和礼泉县公安局对此事非常震惊。礼泉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刑警大队负责人找苏某谈话,询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苏解释她接受网站专访是事实,但创办夫妻交友网站是其丈夫所为,与她无关。为了平息事端,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

一位与苏某熟识的民警透露,苏参加网络访谈很可能是为了宣传其创办的夫妻交友网站,但她根本未料到会酿成轩然大波。

最终,迫于压力,苏某在11月份向局里提出了辞职申请,经过局党组的研究,认为苏某在职期间,因为创办“夫妻吧”影响极为恶劣。去年年底,礼泉县公安局对苏某做出了辞退决定。从那时起,苏某就彻底从同事和朋友的视线中消失了。据说,苏某与丈夫目前居住在外地。

在参加网络访谈节目时,苏自我介绍时称,与其丈夫创办了国内最大的夫妻交友网站,注册会员为5万人。昨日,记者以游客身份登录了这家网站,发现在该网站首页的右上侧显示目前注册的会员达67955名,在新手入门专区有会员收费的介绍,该网站以“捐助”的名义向会员收取半年30元、全年60元的会费。苏某自述,创办夫妻交友网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夫妻生活质量。

有人透露,苏某和丈夫在网站上收获颇丰,在礼泉、咸阳等地均购置房产,并且购买了一辆“现代”小轿车,外界流传其总资产超过百万。

她将“换偶”经历写成网文

在“夫妻交友”网站专区,最受“欢迎”的栏目是《会员风采》和《性事情愫》,其中《会员风采》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性裸露照片,会员们自称是老婆或女友的生活照;《性事情愫》大多是会员描述自己的性事经历,其中绝大多数是夫妻“换偶”故事。

专访苏某的网站《性情解码》栏目在网站上介绍了苏某成为其嘉宾的过程。去年10月,该栏目向外界征集“换偶”话题的嘉宾,栏目主持人接到了苏某的电话,苏表示要和性学专家李银河直接对话。苏发给《性情解码》栏目主持人两封邮件,在邮件中,苏阐述了自己关于换偶的观点。她还表示,自己是“换偶”活动的参与者,有着真实经历,代表作为《艰难陈述》、《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愿意拿出来和大家讨论。

《经历是流经裙边的水》详细描述了苏首次经历“换偶”的内心挣扎过程,地点在北京,对象为一名单身男子,内容为她们夫妻二人与该男发生性行为;第二篇文章标题为《艰难陈述》,文中地点在天津,对象为天津的一对夫妇,内容为苏夫妻二人与那对夫妇进行“换偶”。这两篇文章毫无掩饰地说出了“换偶”的过程。

值得说明的是,事件发生的背景时间,是苏某夫妻二人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费上学期间。

由于苏的自述故事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太远,因而许多人怀疑文章的真实性。咸阳一位散文作家表示,苏某的文字功底很扎实,在礼泉上中学时已崭露头角,在公安大学进修期间还担任过校报的编辑,不排除苏以小说体裁的模式,编出了一段换偶故事的可能。当然目的是要为其创办的网站服务。

律师说法

“换偶”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夫妻“换偶”是否违反法律?网民们对此也展开了激烈地讨论。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婷认为,“一枝独秀”提倡的“换偶”表面上看都是双方自愿进行的,其中也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循“一夫一妻”的原则。按照这一规定,“换偶”行为其实严重违反了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讨论的问题。如果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小,可以参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训诫、拘留的处罚;对于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还可根据《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有关“聚众淫乱”行为的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一枝独秀”和其丈夫创办的“夫妻吧”是否合法也有待于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界定,目前,法律方面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法律的“盲区”。王丽婷律师指出,“换偶”行为明显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提倡,不仅使《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受到挑战,也会造成社会混乱,法律应该严令禁止。

学者观点

“换偶”是非法的性行为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升旭认为,按照性学家李银河的观点,这位女民警的行为符合:一、成年;二、自愿;三、私密场合等三条原则。李银河的观点是,这种行为不违法,更不是犯罪,但从我国现实出发,也就是立法的原则必须符合一个民族的公序良俗。郑升旭称,严格地讲,此类问题属于一个情感问题,如何判断夫妻情感是否破裂,如何判断具有夫妻情感专一的义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涉及性行为。

郑升旭说,情感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性行为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因此,可以断定,这位女民警的行为肯定是属于非法的性行为。至于属不属于犯罪,要视其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而定,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正常。至于说这位女民警的身份,毕竟她的行为是属于个人生活,属于婚姻家庭的范围,所以必须从婚姻法的原则去理解她。郑升旭强调,苏某的行为不是渎职或者利用职权去谋私利,因而与身份无关。

李银河:有权换偶不等于该换偶

 

最近一段时间,公众以及一些媒体对我的一再误解引起我的深思。为什么每当我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的时候,大家就异口同声地说:你是在提倡我们做这件事。于是,在这个误解的前提之下,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赞成大家都来做这件事,另一派反对大家做这件事。前者像是在支持我,但是支持错了;后者像是在反对我,但是反对错了。文不对题。

反省这个局面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乃是因为国人还太不习惯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而又可以不去做这件事这样一种现代秩序。这个逻辑在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当中一直是讲不通的。我们有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少太窄,而我们没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多太宽。所以一旦有人提出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大家就都要去实现一把这个权利,而提出人有做某件事权利的人,就好象是在号召大家都来做这件事。如您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高效保密的婚姻调查私家侦探服务,这就是我目前的处境。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是一个崇尚集体价值而否定个人价值的社会,是一个在很多方面忽视个人价值和权利的社会,在性的领域,压抑尤其深重。可以说,除了婚姻之内的性,所有的性活动都是被压抑着的,其中包括婚前性活动、同性性活动、虐恋、一夜情、换偶等等。不仅是道德在压抑着所有这些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法律也是严厉惩罚的。比如,将参加换偶活动的人判死刑,把搞一夜情的人抓起来判刑(流氓罪),把跳贴面舞、熄灯舞搞性聚会的人枪毙,上公园去骚扰同性恋者。人们一直不知道也不习惯把自愿的、私秘的和成人之间的性看作是自己的应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按照中国人思维惯性,只有得到法律批准的性才是自己有权利做的(由婚姻法承认的、由婚姻证加以认可的夫妻之间的性权利),其他是无权做的,当然也是坏事。


事过境迁,中国慢慢进入了现代社会,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没人管了,联防队员也很少骚扰同性恋了,虐恋俱乐部悄然出现了,换偶活动也在各地悄悄进行了。总之,婚姻之外的性活动开始出现了,有的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例如在婚前检查的人群中,非处女已经达到六七成了。但是,只要有人敢说这些人有权利这样做,不犯法,大家还是觉得非常震惊,因为他们想,有权利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吗?换句话说,那岂不是人人都有权利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发生同性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玩虐恋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换偶了?可转念一想,我并不喜欢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呀,我并不想搞同性恋呀,我觉得虐恋很可怕很危险呀,我觉得换偶很恶心呀。你为什么让我们去搞这样的活动呀。你怎么这么堕落呀。

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于是,这个人说:我就不想要这个权利,给我这个权利我也不会去做这件事。是呀,很好,很好。但是,有的人想做这件事,你怎么办?你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吗?你还想像有些国家那样绞死同性恋吗?你还想像我们国家过去那样枪毙换偶者吗?你不能。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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